| 發布日期: 2025- 02- 08 10: 49 | 瀏覽次數: | 字體:[ 大 中 小 ] | 信息來源: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| 索引號 | 739458829/2025-00639 | ||
| 組配分類 | 公告公示 | 發布機構 |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| 生成日期 | 2025-02-08 | 公開方式 | 主動公開 |
| 主題分類 | 政務公開 | 體裁分類 | 公告 |
| 公開范圍 | 面向全社會 | ||
| 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追償決定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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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人社保追決字[2025]02號 當事人:劉潤聰,男,2001年5月30日出生,漢族,住河北省邢臺市南和縣城關鎮楊牌125號,身份證號碼:130*************11。 寧波長城精工實業有限公司工傷職工年雪妮,身份證號碼:340*************45。其本人于2024年7月9日向我中心申請先行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待遇。依據《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》第三十二條、《浙江省工傷保險經辦規程(試行)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,我中心向年雪妮先行支付醫療(康復)費4349.22元、住院伙食費120元。本中心于2025年1月24日向當事人劉潤聰公告送達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追償告知書,當事人未提出陳述、申辯?,F根據《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,本中心決定如下:責令你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的10日內將已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合計4469.22元支付至本中心。 本中心指定賬戶: 戶名:余姚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戶 開戶行:建行余姚支行 賬號:33101995236050178810 如果你對上述決定不服的,請你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,向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 由于采用了多種方式均無法將上述決定書送達,現參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,向劉潤聰方公告送達。此公告自發出之日起,經過三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 余姚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2025年02月0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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